为切实加强我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,防范遏制建筑起重机械伤害事故发生,近日,市住建局印发通知,自4月21日起,全面开展2026年全市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排查整治行动。
通知指出,此次行动以“零事故、零隐患、零违规”为核心导向,对全市所有在建项目涉及工程现场使用的塔式起重机、施工升降机、物料提升机等各类建筑起重机械,以及全市所有建筑起重机械租赁、安装、使用(总承包)、监理、检测单位进行排查整治,有效治理各类安全隐患,进一步规范设备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流程,全面提升全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管水平与风险防控能力。
通知明确,排查整治内容主要包括:
一是租赁单位。重点排查租赁单位是否出租国家和我省明令淘汰、禁止使用、超过安全使用年限、检验检测不合格、安全保护装置缺失或失效等问题的建筑起重机械;是否逐台建立规范、完整的设备安全技术档案;是否使用无产品合格证、无生产厂家标识的基础支腿、限位器、制动器等关键构(配)件等。
三是安装单位。重点排查企业相应资质证书及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完备情况,安拆、顶升、附着作业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、安全技术交底及规范施工情况,安拆工程档案建立及设备安装完成后自检情况等。
四是监理单位。重点排查企业监理责任落实情况,包括设备进场资料、安拆单位资质、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及专项施工方案等审核情况,高危关键环节专项巡视、旁站监理实施情况,违法违规行为及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上报处置情况等。
五是检测单位。重点排查企业检验检测资质完备情况,按照规范标准开展检验检测情况,检验检测报告真实性、公正性等。
六是属地监管部门。重点排查建筑起重机械备案、安拆告知、使用登记等全流程监管情况,排查整治问题台账建立健全及隐患闭环处置情况,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情况等。
通知强调,各建筑起重机械租赁、使用、安装、监理、检测单位,要对所有设备、所有项目、所有环节开展全方位、无死角自查自纠,全面梳理安全隐患,建立详细隐患台账,明确整改措施、时限及责任人,逐项落实整改。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坚持“严管严查、严处严罚”原则,重点整治老旧设备、二手设备备案资料造假、安全装置不全等问题,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置,确保专项整治各项任务落地见效。
